个人调研报告
个人调研报告集合15篇
在现在社会,需要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逻辑的合理性。那么大家知道标准正式的报告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个人调研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个人调研报告11个人信息基本问题概述
进入信息时代,我们的手机不时地会接到推销电话、垃圾短信;我们的邮箱不时地会收到垃圾广告。有的推销人员甚至知道你的姓名、生日、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信息,让人们深感不安。估计我们都有这样的经历,有时在大街上会有人让你填一些个人信息的表格和地铁上扫微信码等行为,这些行为可能是导致我们个人信息泄露的原因之一。根据CNNIC研究,90%的网民在填写这些调查问卷时会担心自己的个人信息是否安全,可以說互联网给个人信息带来的危机感是前所未有的。随着公民个人信息的在商业市场的流通价值越来越大,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侵害也越来越多,给社会和公民的生活带来严重的困扰。我国《刑法修正案(七)》、《刑法修正案(九)》及《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都明确规定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侵害为犯罪行为;我国《民法总则》《网络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也针对个人信息做了明确的规定。个人信息是指与特定自然人相关,通过与数据的结合,识别该特定自然人的信息。一般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年龄、血型、婚姻情况、电话号码、银行卡号码、指纹、病例、电子邮箱、网络登录账号和密码等自然人的身份信息,涵盖了自然人的心理、生理特征、文化、家庭情况等方方面面。现阶段刑法、行政法等维护公共秩序的法律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要比民法、侵权法等民事法律更完善,《民法总则》第111条只是对自然人个人信息的收集、利用进行法律的保护,但并未规定为一种民事权利加以保护。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对个人信息的保护的可操作性不强。司法实践中一直用侵犯隐私权去维护公民的个人信息。但是,这与我国现阶段的立法体制不符。我国《民法总则》(第110条及第111条)明显将隐私与信息分别加以保护。
2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的界定
隐私与信息虽然密切相连,但在总体上是还存在有明显的区别。单独的个人信息如一个电话号码、银行卡号在正常使用时不会对个人构成侵犯。但隐私信息就不一样,即使是正常的社会交往,每个人都有不愿意向外界透露的秘密。因此,将二者进行区分保护是必要的。
隐私与信息区分保护的“三分法”。隐私和信息在某些部分存在关联,如有些隐私要通过“信息”的形式表现出来。实践中为解决公民的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的区分问题,用“三分法”来区分隐私与信息还是比较可行的。“三分法”分为纯粹的个人隐私、隐私性信息、纯粹的个人信息。纯粹的个人隐私,即民法上规定的隐私权的内容,是指与个人的生活联系最为密切、与个人尊严和自由息息相关,一旦发生侵害,会给受害人造成物质和精神的损害,特别是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是无法弥补的。纯粹的个人隐私具体又可以分为空间隐私权和私生活秘密2个部分。隐私性信息,实际上是隐私与纯粹的个人信息交叉的部分,主要包括自然人的医疗信息资料、银行存款信息和其他财产性信息等,这些信息与个人尊严密切相连,与隐私的关联性也比较高,对这些信息的保护更接近于隐私权保护。纯粹的个人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血型、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家庭住址等。
隐私权与隐私性信息不具有财产性和支配性,《民法总则》第109条规定“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第110条则正面列举了这些权利。这引申出一个问题,隐私权和隐私性信息是否具有财产性和支配性?对此,王利明教授认为“隐私权是一种存在于人的尊严之上的人格权,虽然可以被利用,但其财产价值并非十分突出,即一是隐私权无财产价值,二是隐私权无积极支配性,仅能在被侵害时防御”。
从本质上看,隐私权或隐私性信息属于人格尊严是人格权的一部分,而人格权不具有财产性和可支配性。因此,从逻辑上应该赞成王利明教授的观点:隐私权和隐私性信息不应该具有财产性和可支配性。我国的人格权包括包含了隐私权,但个人信息权并未在人格权中有明确的规定,只是在《民法总则》中提到了,但《民法总则》的规定显然不能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因此还需加强立法,用以完善法律对个人信息的保护。
3个人信息民法保护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民法总则》110条和111条明显地把隐私和信息做了不同的规定,110条把隐私权利化,规定为一种民事权利加以保护。而对个人信息只是从行为上进行规制,违反行为及违反民事法律。但我们也应该认识到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存在交叉关系,不能把个人信息和个人隐私完全割裂。因为,广义上个人信息中与隐私权信息重合的部分已拥有其权利化的保护方式,个人信息中的隐私信息受到侵害时,可通过隐私权获得保护,这也为个人信息行为规制模式的保护提供了法律支撑。
《民法总则》用不同的条文将隐私权与自然人信息做出区分,因此正确区分信息与隐私具有重大意义。从受到侵害后的救济措施来看,二者存在明显的不同,比如对信息受到侵害可申请相关机关予以更正的权利,而隐私受到侵害就不能采取这种方式。尽管必须承认隐私与信息有时难以区分,但在我国立法保护模式的区分下,我们可以在实践中根据具体个案进行区分,从而确定请求权基础和救济措施,实现对自然人民事权利更好的保护。《民法总则》对隐私和自然人信息保护分别采取权利化模式和行为规制模式。行为规制是通过对行为进行规定如信息收集、加工、使用行为及禁止买卖等,为个人信息保护提供法律支撑。
实践中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侵犯个人信息的处理大都采取“一元论”的模式,即以隐私权对侵犯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保护,对隐私和个人信息不加以区。例如,(20xx)京01民终509号《民事判决书》认为庞理鹏被泄露的信息包括姓名、尾号9949手机号、行程安排(包括起落时间、地点、航班信息)等。法院以侵犯隐私权为由判决北京趣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向庞理鹏公开赔礼道歉。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第十二条也做了规定,近年来,一些明星的个人信息、私人行程信息屡遭泄露,这些信息是怎样泄露的,存在怎样的利益链是值得人们思考的。我国现阶段从刑法、行政法对个人信息加以保护,例如《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居住证暂行条例》等。在公法领域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要比私法的保护力度大一些。但笔者认为对个人信息保护应该加强对私法领域的力度。个人信息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个人信息泄露将导致我们的私人生活空间遭到侵犯。20xx年8月山东“徐玉玉案”的发生给了我们一个沉痛的教训,我国加快了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研究,个人信息保护出现在了《民法总则》当中,这也是立法的进步之处。目前,我国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过于分散,规定也有些混乱,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标准。在信息时代,利用公 ……此处隐藏30303个字……实行“块块地,家家有”的分地方法,给耕作带来极大的不便。
1987年,xxx村3组村民崔铁牛和该组8户群众自发通过“推磨转圈”互换了8分地,建起了第一座蔬菜大棚,当年收入xx多元。群众自发互换土地、发展蔬菜大棚的成功经验,让村干部受到很大的启发。之后,村组干部积极动员并组织协调群众进行土地互换发展蔬菜产业。
到九十年代之后随着外出打工人员的增多,村民开始承包外出打工人员的地,xxx村的蔬菜种植面积大大增加,本村的土地被充分利用。于是,有条件的村民开始租种邻村的空闲土地,到xx年以后就有了大面积的从邻村进行租地,目前租地最多的是樊举文,他到临近乡镇租种了一百多亩地,建了二十七八个温室大棚,年收入达20多万元。
xxx村通过土地流转,即:租赁、转包、合伙经营土地,发展无公害蔬菜,目前全村从事蔬菜生产的农户高达90%以上,成功申请注册了“xxx牌无公害蔬菜”商标,蔬菜亩产值在1.5万元以上的户达到60%以上,其产品销往国内5个省(市)30多个大中城市。
二、xxx村蔬菜发展战略xxx村现任村支书崔鸿宾自xx年上任伊始就以提高群众科技意识和科技素养为根本,强力实施“科技兴菜,科技兴村”战略。和村两委带领全村群众大力发展蔬菜种植,提高科技水平,优化品种结构,使xxx村成为了远近闻名的蔬菜专业村,被命名为河南省“全省首批无公害蔬菜示范基地”,“三门峡蔬菜生产第一村”。
在蔬菜生产中,该村始终把加强技术培训、提高管理水平作为第一要务来抓,每年组织群众到全国最先进的蔬菜产区学习、取经。同时,经常邀请大专院校、科研部门专家进行培训指导,担任顾问,为该村培养了一大批土专家和农艺师。
村里原有的蔬菜大棚由于采光率低,温度不宜控制,产品质量差,效益低。村支书带领群众多次到外地学习新技术并结合自己丰富的经验,独创了“7315”型节能高效大棚建设法(即7米跨度、3米高度、1米宽度和正南偏西5度角),把普通大棚全部改造为高效日光温室,改建设法被专家总结后在各蔬菜产区推广。目前,该村的农民夜校已由过去的单纯培训向研讨为主转移。
此外,该村还成立了蔬菜协会,组织技术人员定期研讨,攻克技术难题;聘请省市知名专家教授到村授课,把培训班办到了大棚里,现场示范,实地指导;利用广播、板报、宣传栏及时发布技术要点及病虫害防治技术,使群众的科技意识和科技水平明显提高。
目前,全村共有蔬菜农民技师55名,其中高级技师3名,中级技师52名,实现了家家都有技术员,一些技术骨干还被邀请到外地外省授课。国家在郑州举办西红柿管理学习班时,该村高级农艺师樊节增被请上讲台。
三、xxx村蔬菜品种及技术xxx村大力引进新技术、新品种,着力优化蔬菜品种、技术结构,先后引进太空一号、八号西红柿,法国冬玉一号、二号、三号、四号西葫芦和七彩椒等四大菜系30余个新特优品种。
一些科研部门主动联系,将xxx村作为新品种试验基地。在xxx村,一般的品种很难找到,群众通过报纸、杂志、信息网,发现新品种就及时引进,大胆实验,由于拥有雄厚的技术力量,成功率很高。有的品种连专家学者都称没见过或没听说过。同时,xxx村积极推行无公害标准化生产,着力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益,使xxx村成了优质蔬菜品种、技术、信息的集散地,吸引了周围乡镇及外省群众前来参观学习。村支书用1000元购进xx课美12ps4094西葫芦新品种当年纯收入2万多元,当群众从中央7台“每日农经”节目看到介绍西葫芦栽培新技术时都说,这都是他们3年前就已采用过的技术。
四、远程教育造福xxx村每天清晨,村支书崔鸿宾都会早早来到村远程教育活动室把门打开,因为每天都有很多群众到这里查询蔬菜价格和上市量。
xxx村作为xx市首批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村,第一个接通了远程教育网站。2月份,外地市场西红柿批发价为每公斤3元,而客商收购时却人为压价,价格悬殊达0.8元,村两委及时从远程教育网络查询到全国各大蔬菜批发市场价格后,迫使客商提高了收购价,增加了菜农收入,群众一下子认识到远程教育网络的重要作用。有了网络,蔬菜销售就可以由过去的买主定价转变为菜农定价。从此以后,群众每天劳动之余,都要聚在一起,收看远程教育网络上的农业实用技术,上网查询资料,发布蔬菜产品信息,远程教育让他们着了迷。
同时,大王镇镇政府建立了镇科技信息服务大厅,在这里群众可以通过互联网查询农经信息、观看农业知识录像。
五、xxx村蔬菜发展特点
1、过年照样忙农活
春节期间扔下地干活。如今这种现象在大王镇一些农村已很常见,但在几年前却只能在蔬菜名村——xxx才能看到。
刚刚过去的这个春节对于xxx村的村民来说,虽然过得并不轻松,但却很充实。初四的一场大雪,让xxx村的村民从下午4点多一直忙到晚上10点多。“从事蔬菜种植就是这样,遇到刮风下雪就得特别费事。”村支书崔鸿宾说,下雪时如果不及时盖上草帘子,气温下降就容易冻坏蔬菜,所以无论如何也要及时下地。
xxx村的菜农们每天早晚都需要下一次地,给蔬菜大棚上草帘、去草帘,遇到恶劣天气,他们更辛苦。“累是累了点,但是蔬菜让我们增加了收入,日子过得也越来越好,所以我们也乐意在冬天里甚至春节里也忙活着。”村民崔师傅说。
“虽然累却也乐意”这是很多菜农的心声。如今在大王真的很多村庄,没一案清晨和傍晚,高高的站在蔬菜大棚上忙活的菜农们,成为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2、聊天不忘话增收
三五人聚在一起,聊的不再是琐碎家常,而是新年里如何增收,如何才能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更好的收成。时下,这已经成为xx市大王镇xxx村农民在春节里聊天的一种新风尚。
过去亲朋好友坐在一起聊天,都是拉拉琐碎家常,议议奇闻轶事之类的。如今就不一样了,种植什么最见效益、如何提高蔬菜管理水平、如何增加收入成了农民闲暇聊天时议论最多的话题。很多菜农在与别人的交流中尝到了甜头,所以他们希望利用春节这个机会向别人学习经验和知识,以期来年菜种得更好,收入增得更多。而我们也从村民聊天内容的变化可以看出农村的发展和农民的进步。
3、足不出户把菜卖
面对日益扩大的蔬菜种植面积,存量为积极帮助群众搞好销售和服务,先后筹措资金3万余元,建设了一个高标准蔬菜市场,同时鼓励农民企业家投资建设蔬菜加工厂、蔬菜批发市场,有效减轻了农民以前卖菜难的问题。
4、蔬菜上市“挑”时间
xxx村的菜农现在种植蔬菜越来越讲究,市场需要什么,什么效益好,就种什么。已经成为xxx村蔬菜种植的的一条新路。村民每年都会记下当年的菜价一边来年作参考,通常,菜农们都会根据往年的菜价与时间做对比来进行新一年的蔬菜生产,同时按照产期倒算进行育苗、定植,使其可以按照菜农自己的预期上市。
六、总结xxx村的蔬菜种植模式其实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典范。
大王镇党委书记这样说:“发展现代农业,要用工业的理念谋划农业,必须以市场为导向,靠科技作支撑,走产业化、信息化、标准化的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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