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调研报告
劳务调研报告
随着个人的素质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事务都会使用到报告,报告具有语言陈述性的特点。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劳务调研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劳务调研报告1xx乡是半浅半脑地区,乡镇企业发展较为缓慢,随着近几年劳动力转移的热潮掀起,我乡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农村青年劳动力外出务工日趋增多,但如何实现农村青年劳动力的有效转移,让他们尽快增收致富,已越来越引起政府和社会的重视。我们发现农村劳务输出已形成了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在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素质、积累返乡创业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劳务输出的基本情况
1、劳务输出发展及现状。我乡劳务输出起步80年代中期,当初输往地区仅限于本省本县威远镇、西宁、海西等地,输出对象主要是头脑灵活的农村青年,从事的工作多数为建筑、服务性质,后期逐渐扩大到纺织、机械、电子等行业,输往地也从本省扩大到广州、深圳、天津、北京、上海等经济发达地区。
2、劳务输出的主要途径。基于目前农村的现状,我乡劳务输出有两类途径,即有序输出和无序流动。其中有序输出包括劳动就业部门、县、乡政府、团委、妇联等部门的介绍输出;而无序流动则包括亲朋帮带的、自闯天下的输出,这也是目前我乡劳务输出的主渠道。
二、我乡农村青年劳务输出存在的问题
1、择业期望值过高,吃苦耐劳精神不够。我乡农村青年劳动力虽然大部分已外出务工,但仍有一部分保留着靠山吃山、守田为家的陈旧观念,摆脱不了“小农经济”意识的影响;吃苦耐劳精神不够,认为外出务工辛辛苦苦一年也挣不了几块钱,不愿到薪水较低的一些的岗位去就业;而有的通过政府组织外出到企业,刚到企业后,不了解企业的工作制度和工资制度,更不去熟悉掌握工作技能,而是看到每天要工作十多个小时,而且工资较低,第二天就走人了。
2、劳动力素质不适应。随着科技的进步,产业加快升级调整,用工单位对员工素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完全体力型劳动力市场越来越小。而目前我乡的农村青年劳动力大多是无序流动,他们没有受过专业的培训,没有一技之长,不但外出后工作比较难找,而且找到了工作,薪水也不高,真正地成为了廉价劳动力。
3、信息供求渠道不畅通。目前我乡甚至全县的劳动力市场培育乏力,就业服务体系不完善,仅有的几家职业中介机构也只能停留在小打小闹的水平上,难以形成规模。信息的上传下达没有一个可以全面覆盖的网络,最好的也只不过是利用电视游字广告发布信息,以至于造成有的农村青年想外出没有信息,职介机构有岗位却招不到人的两难境遇。
4、对农村青年创业扶持力度不够。农村青年外出务工,有相当的一部分掌握了一定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也有了少许的资金积累,但要他们在这样的基础上回乡创办企业或经营,还是存在非常大的难度。虽然县政府、县就业局、团县委、县妇联等组织在信贷支持农村青年创业发展、培训、咨询等方面做了一些服务工作,但相对于他们的创业来说作用并不是很大,还需要更多政策上的优惠及扶持。
三、扩大农村劳务输出的建议和对策
劳务输出从浅的层面上看只是劳动力的转移,但更深入去研究则是一项经济,是劳务产业的优化和升级。xx乡作为互助县欠发达地区,要加快农业人口向非农产业转移,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扩大劳务输出就是一条捷径。扩大农村劳务输出,使其形成劳务经济,长远有效地提高农村经济水平,必须从以下几个层面切实给予加强:
1、加强宣传力度,切实转变观念。要扩大农村劳务输出,进而使政府的职能部门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政策上大力扶持,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责,尽其所能,要在全社会营造“外出务工光荣,劳务输出快富”、“一人打工,致富一家”的浓厚舆论氛围,使农村青年思想解放,观念更新,认识提高,消除顾虑,自觉、主动、勇敢地走出去。同时要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大环境下,积极鼓励青年务工人员就地创业。
2、加强培训力度,提高劳务输出者整体素质。动员农民外出务工,加强劳动力技能培训是基础性工作。通过县职校加大职业技能的专业培训,进而加强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培训,提升劳动力竞争力,作为动员农民外出务工工作水平的当务之急和重中之重来抓,要确立素质第一的观念,有针对性地开展“订单培训”和劳务工自主选择的“自主培训”多样形式,确保培训的质量和效果。此外,还可在现有专业培训的基础上,尝试应试培训和创业培训的新课题,提高农村劳务输出的成功率和自我创业的水平。
3、加强信息保障,构建服务体系。要加强劳动力市场的规划,建立外出务工需求的信息网络和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使用工需求信息能上下畅通。要大力培育和发展中介机构,建立健全制度,规范运作机制,增强服务功能,构建中介服务平台。要拓展信息收集渠道,加强与发达地区的联系和沟通,尽可能地引导农村青年有序输出。
4、加强创新工作载体,形成推动合力。要在原有工作载体的基础上,拓宽思路。可在外出务工较为集中的行业或城市建立协会,便于沟通和掌握信息。要实现各职能部门的资源共享,合理利用,充分发挥作用。如可以更多地发挥职校培训专业针对性强、培训后输出率高的优势,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务输出对象的竞争能力。同时加大培养劳务输出经纪人(带头人)力度,充分发挥能人带动作用,形成整个社会群体共同促进劳务输出工作的合力。
5、输出劳动力,引回创业者。劳务输出不能仅仅停留在输出的层面,我们要从输出开始就为他们返乡创业或异地创业埋下“伏笔”,待条件成熟时给予大力扶持,为他们提供创业平台,从而达到“输出输入”之间的良性互动,以输出带输出,以输出促输入,实现“滚雪球”效应。
6、加强档案管理,强化跟踪服务。要依托劳动管理部门乡、乡两级机构,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建立劳动力数据库和用工需求网络,规范管理。对已外出务工的农村青年要做好跟踪服务,帮助解决输出人员的实际问题,稳定输出队伍,有条件的还可以在输出地建立相应的组织,互相帮扶,增强凝聚力。此外,我们还应成立劳务输出的维权组织,切实保障输出人员的合法权益,为他们当好“后台”,撑好腰,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安心就业。
劳务调研报告2劳务开发是丘陵欠发达地区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最现实、最有效的途径。近年来,xx乡党委、政府始终坚持把劳务开发作为增加农民收入的引擎,探索出“提高素质—对外输出—回引创业—就近转移”的劳务开发之路,为促进全乡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产业结构调整、改变就业观念等方面都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劳务经济呈稳定、有序发展态势,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过一步强化劳务经济工作,助推新农村建设,我们就全乡的劳务开发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劳务开发基本情况
(一)劳务开发现状。xx乡地处蓬溪县东南部,幅员面积28。1平方公里,位于涪江与嘉陵江的分水岭,属于 ……此处隐藏46087个字……业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的执法监察。要有效强化法律的监督、检查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严肃查处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对违反法规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加大处罚力度,有力的保障广大劳务派遣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发挥工会作用,保障民主权利。创新工作方式,加大组建力度,把广大劳务派遣工组织到用工单位工会中来,组织参加民主管理活动,切实维护好劳务派遣工的民主政治、劳动经济等切身权益,为构建和谐稳定、健康有序的劳动关系做出积极贡献。
劳务调研报告15劳务派遣行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劳务派遣是我国人力资源市场根据社会需求开办的一种新的人才中介服务项目。劳务派遣对于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满足企业不同类型人员需求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解我区劳务派遣行业现状,为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行业管理,促进劳务派遣行业健康发展提供参考,笔者对我区劳务派遣行业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据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和区工商分局统计,我区目前共有劳务派遣单位18家。主要从事冶金、物流、制造等行业。通过调研,我们发现我区劳务派遣行业主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工作基础较好。调研的5家从事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中,涉及职工1107人,其中农民工644人,单位全部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参保总人数为1107人,其中参加养老保险678人、参加失业保险622人、参加工伤保险1100人、参加医疗保险618人、参加生育保险618人,解决、终止劳动合同均依法支付了经济补偿金,无拖欠工资侵害劳动者权益的现象发生。
(二)市场前景广阔。江津是一个伴随着新重庆“一圈两翼”战略迎来再次发展城市。近年来,区委、区政府提出了“千亿工作强区”目标,随着这几年三大园区招商引资力度的加大,一批新项目、大项目相继上马并开始投产,为劳务派遣提供了广阔的用工市场。
(三)发展潜力较大。我区劳动力市场资源充足,以前的国有企业较多,工业基础较好,企业改制后,大量的具有一定职业技能的企业下岗职工在家待业;随着新型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农村大量的富余动力向就近城市转移,这为发展劳务派遣行业提供了巨大的人力资源。
二、存在的问题
我区劳务派遣行业经过近几年的不断探索,取得较快发展,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法律维权存在缺陷。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出台,为劳务派遣行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对规范劳务派遣行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劳动合同法》中涉及劳务派遣的都是一些原则性的条款,在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障、工作岗位、劳动条件、劳动时间、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方面没有明确的详细范围,对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企业没有具体约束措施。
(二)经济权利难以保障。一是同工不同酬现象严重。一些单位部分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混岗上班,派遣工的工资明显低于正式员工。据了解,劳务派遣工与同工种、同岗位的正式员工相比,收入水平差距一般在1倍以上,有的甚至有几倍的差距。二是保险福利待遇低。劳务派遣工的社会保险费是从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务费中提取的,并由派遣公司负责缴纳。劳务派遣公司一般按非正规就业的比例就低不就高缴纳。三是工资增长难。企业经济效益提高时,正式职工可以通过工资集体协商或其他方式增加工资,但劳务派遣工的工资是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务费的一部分,他们的工资增长要按劳务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协商而定,劳务派遣工对此根本没有发言权。四是“假派遣”侵权行为严重。一些企业和单位为了避免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将本企业的职工转签到劳务派遣公司,实现员工向劳务派遣工的“置换”,以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民主权利无法实现。由于被认为不是用工单位的正式职工,几乎所有的被派遣劳动者本应享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参加工会组织及会员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权利都难以实现。即使在用人单位参加工会,其民主政治权利的实现也有一定困难,因为所有涉及劳务派遣工的劳动经济权益的问题都是劳务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通过劳务协商决定的,用人单位的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不便于与用人单位研究制定或协商决定劳务派遣工的劳动经济权益。
(四)准入审批不够规范。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成立一家劳务派遣公司只需50万的注册资金。但法律对劳务派遣机构的经营资质却缺乏统一标准,与之相配套的监管制度也很不完善。有的劳务公司只有一两名工作人员就能开业,还有部分派遣公司甚至根本不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如此宽松的准入和监管环境使得劳务派遣公司抗风险能力较低,根本无法承担兑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种种责任。现行的劳务派遣审批职能不统一,不仅劳动保障部门可以审批,工商部门也可以,造成审批不规范,监管难以到位
三、对策建议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灵活用工方式,在我市有着极大的市场潜力和实际需求。因此,对以上分析存在的问题,要及时采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从加强法制建设、强化监督管理、发挥工会作用,严格准入审核等方面入手,加强劳务派遣规范运作,促进劳务派遣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加强法制建设,制定配套政策。劳动保障部门要针对劳务派遣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在《劳动合同法》的框架下,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对劳务派遣的一些特殊法律问题的衔接做出明确规定,细化使用劳务派遣的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岗位的范围,明确劳务派遣企业和用人单位在保障派遣工各项权益中各自的职责以及发生劳动争议后的处理程序,制定适合劳务派遣的劳动合同文本,包括在缴纳社会保险、劳动条件、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等方面与企业正式员工相同对待的条款,在法律制度上为派遣劳动者维权提供保障。
(二)加强监督管理,维护合法权益。劳动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对劳务派遣企业的监管机制,严格禁止企业将原有职工转为劳务派遣工。要加强对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的执法监察,重点监督检查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协议签订及履行,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办理情况,用工单位工资支付、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等情况,严肃查处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加大处罚力度,劳动保障部门还应对现有劳务派遣单位进行专项审查,建立相应的诚信等级评价体系,实行分类监管,对不符合要求、违法经营的,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取缔。
(三)发挥工会作用,保障民主权利。要创新方式方法,加大组建工作力度,把广大劳务派遣工组织到用工单位工会中来,建立派遣工代表分团或小组,让其代表派遣工参加企业民主管理活动,切实维护好劳务派遣工的民主政治、劳动经济等切身权益,构建和谐稳定、健康有序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社会稳定,把劳动合同法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基本立法思想落到实处。
(四)实行归口管理,严格准入审核。将劳务派遣申报审批职能归口到劳动保障部门,劳动部门要建立健全劳务派遣企业准入机制,建立相关配套制度,严格派遣单位的申请、许可及审查,提高劳务派遣企业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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