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大排查整治工作报告

时间:2024-10-22 19:41:12
消防安全大排查整治工作报告

消防安全大排查整治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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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大排查整治工作报告1

为了进一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文件精神,强化我市旅游行业的消防安全意识,查找消防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确保我市旅游行业安全有序。

20xx年,莆田市旅游局按照各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对A级景区、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等涉旅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加强了宣传、预防和整治。

先后多次到A级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和意见,确保了我市A级景区、旅行社和星级饭店全年无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一、重视消防安全,建立工作制度

我局一直非常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由“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人员专门负责,全局上下协同合作,共同抓好消防安全的工作制度。

每月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会议,分析本行业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防范措施。

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消除,坚决杜绝涉及旅游行业的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二、加强消防宣传,提高安全意识

为了进一步贯彻各级关于加强消防安全的文件精神,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我局组织涉旅相关单位、企业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提高对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

同时通过在旅游景区(点)、星级饭店、农家乐等地散发资料和标语等方式大力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紧紧围绕防止消防安全事故发生进行消防宣传,认真履行《福建省消防条例》赋予了职责和义务,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

以提高全民消防意识的目的,切实抓好涉旅企业消防安全工作。

三、制定工作措施,加强消防督查

为了将消防工作更好的落到实处,我局不间断不定时的对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A级景区(点)等涉旅企业进行了检查,对企业做出明确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发现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具体措施如下:

1、要求各A级景区(点)按照“平安景区”的要求,实行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景区防火责任制,保持消防安全指示牌清楚醒目,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建立专兼职的救护队伍,组织安排好游览线路,研究制定有关分散人流的措施,防止造成发生事故或产生不良影响。

定期对古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大检查,对消防设施要定人定岗定设施,常抓不懈。

2、要求各旅游星级饭店使用标准的燃料和燃料设备,减少火灾隐患。

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放排烟系统以及安全疏散设施等)、消防器材(灭火器材、自救逃生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对建筑消防设施,必须落实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并制作检测记录,存档备查。

对检查或经公安消防机构通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星级饭店,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降低或取消所评定的星级,向社会通报。

并严格准入制度,将消防安全条件作为饭店星级评定的前置条件。

3、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本系统、本行业、本部门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未依据法律法规实施审批、监督检查的,或者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或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社会影响恶劣的,要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主要责任。

对重特大火灾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买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查清火灾原因,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4、积极开展星级饭店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下发《关于开展星级饭店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通知》(莆政旅[20xx]128号),要求所有星级饭店制定、完善灭火和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消控中心工作人员要取得特种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员工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灭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20xx年,莆田市旅游产业安全有序运行,无涉旅消防安全事故发生,为广大游客提供了一个安全、舒适的旅游环境。

20xx年莆田市旅游局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加大消防安全工作力度,确保旅游产业的`良好运行。

消防安全大排查整治工作报告2

按照县委、县政府开展安全消防大排查整治工作安排,我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集中开展安全消防排查整治,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立即行动,扎实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现将阶段性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于8月5日制定了《XX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为组长、以股室长为成员的工作小组,6月中旬在第三季度安全工作专题会议上,对火患排查进行了部署;积极配合全县“安全月”活动,举行了一期消防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班,教育参训干部职工时刻保持警醒意识,确保安全第一;我局进行了部署和再动员,对全县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进行了火灾隐患自查整改工作,采取多种手段,切实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二、强化安全责任。

我局的消防安全工作始终坚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一岗双责”,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形成了县政府、县局、企事业单位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良好局面。同时明确实行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并规范了考核和奖惩办法,从而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强化了责任、落实了责任。强调各单位要居安思危,重申各单位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时刻绷紧消防安全这条弦。

三、认真组织排查。

为实实在在消除各类安全隐患,7月中旬,我局局充分运用各种手段,最大限度的消除一切火灾隐患,对可能存在火灾隐患和安全弊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零售企业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排查。8月19日我局结合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在各乡(镇)安监站检查的基础上,组织四个检查组,进行消防安全大排查,以消防安全、日常维护管理为重点,采取“听、看、问、查”等办法,对重点场所是否落实消防措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安全设施是否完善、应急预案是否健全等方面进行了重点检查。

我局将这次安全大检查“百日行动”与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与深化“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督查、同时整治;对全县各行各业全面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安全自主管理机制,认真开展了拉网式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各乡(镇)安监站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有序推进了企业自查自纠、县级普查治理、市级复查督促、全面整治提高四个阶段,切实树立“安全生产无小事,时时都是零起点”的观念,实而又实,细而又细地抓好隐患清查,并在第一时间消除隐患,坚决做到彻底整治,确保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整改有效落实。

我局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企业自查是基础、政府督查是关键、消除隐患是核心、遏制事故是目标”的工作原则,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整治“百日行动”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全面履行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部门监管、属地管理“三个责任”,切实加大安全防范、安全监管、责任追究“三个工作力度”,认真做好辖区内大检查的督促、指导和检查工作。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记录、现场察看等方式,按照省、市、县规定的检查内容,逐项进行对照检查;市局主要领导还注重暗访督查工作,多次深入企事业重要场所进行明查暗访,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对不及时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针对存在的问题,市局专门下发了8份隐患整改通知书、3份督查情况通报,9月12日对各单位《安全隐患整改报告》重点整治的问题进行“回头看”经现场察看和查看有关材料,整改基本到位同时指导相关经营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了安全生产技术保障体系。

消防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一如既往的抓好此项工作:一是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秩序。二是搞好跟踪指导。组织专项工作“回头看”,对正在整改的单位和安全隐患,进行跟踪督办,对己关闭或采取强制措施的企业,加强监控,确保不反弹。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把依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不断巩固打非治违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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