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承诺书
关于单位承诺书模板汇总八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在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承诺书,承诺书本身虽无法律效力,但有约束作用,签下承诺书,就得考验诚信。大家知道承诺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单位承诺书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单位承诺书 篇1
为保障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得到认真贯彻和落实,确保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目标的实现,按照《###集团有限公司安全承诺书》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负责人与公司总经理签订此承诺书,并郑重承诺履行以下安全职责:
一、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和管理人,部门负责人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工作议事日程,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教育引导本部门人员在生产生活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教育员工遵章、遵纪、守法,纠正违法、违章违纪和各类不安全行为,加强防范措施的落实,适时开展安全知识、安全防范技能的培训学习,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做到工作细化,责任明确,警钟长鸣。
二、加强本部门人员在机器设备操作、用火、用电中的安全规范化操作管理;严禁在所管辖区内燃烧垃圾,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使用、储备、运输、销毁要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三、加强本部门区域内环保设施、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和清洁,确保其完好有效,并熟知其位置、功能和使用方法;严禁酒后驾车、超速行驶,避免疲劳驾车;加强本部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杜绝人为事故,定期对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进行检查,确保畅通。
四、应指定一人为安全生产联络员,配合专职安全员搞好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建立火灾隐患登记整改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明确部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关键控制点和重要部位,并着重加以控制。积极配合和支持公司安全检查、督促、指导、整改等工作。
五、发生安全案件、事故时,应立即实施应急预案和应急疏散,务必做到及时报案,在积极组织抢救人员、财产、灭火、防止损失扩大的同时要注意保护现场,并协助相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及事故责任。
六、认真执行保密规定,确保本部门不发生失密、泄密事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越权,杜绝危害公司经济利益和有损公司信誉行为的发生。
七、各部门负责人必须与本部门员工签订安全承诺书,明确每个岗位在安全方面的职责。专职安全员依据签订的承诺书,对此项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存在安全隐患和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部门应及时整改。
八、各部门每月3日前向综合办上报上月安全事故月报表。
九、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综合办保管,一份由承诺人自行保管。此责任书将持续到下一次签订责任书之日止。
单位负责人: 生产车间负责人:
##公司
二〇xx年三月二十日
单位承诺书 篇2
本人系 (单位)工作人员,现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 本人承诺所提交的.所有评审材料(包括学历、职称、奖励证书及论文、业绩证明等材料)均为真实。如材料提供虚假、失实,本人自愿五年内停止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并接受人社等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单位承诺书 篇3
说明
一、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理》和国务院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通知精神,指定本责任书。
二、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工程项目的行政领导人,项目法定代表人,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其经手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如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不管调到哪里工作,担任什么职务,都要追究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三、对未按责任书条款履行职责和违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单位,太原市迎泽区建管局按照《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规定给予处罚。
四、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书一式六份。(政务大厅、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保存一份)。
工程项目概况
一、建设项目工程的质量要有行政领导责任人,项目法定代表人负总责,并承担终身责任。如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不管调到哪里工作,担任什么职务,都要追究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项目法人单位的人员素质,组织机构必须满足工程管理和技术上的要求。
二、建设工程要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建设单位要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建设工程原始材料。
三、建设单位要到太原市迎泽区建管局办理项目报建、质量安全监督、合同审查等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建设。
四、建设单位应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对规定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要按太原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法,择优选择施工队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五、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降低工程质量。
六、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要组织勘察、设计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方可交付使用。要及时整理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档案并在工程验收合格十五日内,向区建管局备案。
建设单位行政领导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项目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承诺书 篇4
由 (监理单位名称)监理的 工程 (项目名称),对本项目人防工程建设监理质量做以下承诺履:
一、按照国家工程建设人防施工规范和经人防设计审核合格的人防设计文件实施工程监理;
二、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任务,不转让监理业务;
三、不承接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它利害关系的建设工程;
四、坚决杜绝与施工承包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五、遵守《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管理规定》、《甘肃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管理规定》,建立并落实建设工程人防质量监理责任制度。确保建设项目人防工程监理质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在使用人防防护、防化产品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施工、安装前,核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不得同意使用或者安装不合格的人防防护、防化产品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
七、人防防护、防化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后,监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对需要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和抽样检验的按照规定监督现场取样;
八、项目总监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人防竣工验收有关资料、实体验收的施工质量签字确认。
(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承诺书 篇5
我单位对20xx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总额和缴费基数申报工作中的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做到诚信申报、依法缴费,所有申报数据和资料真实、完整。
二、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到应保尽保并如实申报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如在今后的检查、稽核、劳动监察过程中发现我单位提供了虚假、残缺的数据和资料,造成我单位瞒报、漏报、少报社会保险费基数、缴费人数,我单位、法定代表人和相关经办将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严格按照玉人社发[20xx]36号文件的规定申报单位缴费基数,如存在瞒报工资总额现象,经劳动保障相关机构查实认定,除补缴外,愿接以下处罚: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规定的处罚。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二十三条“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的10000元以下的罚款”规定的处罚。
本承诺书签署后即刻生效。
申报单位签章:华宁宁州洪华药行三分店
法定代表人签字:柯本红
经办人签字:普文芳
20xx年3月11日
单位承诺书 篇6
xxx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单位向你局提供了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全部项目建设的批准文件、工程资料、财务报告、会计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并郑重承诺:
我单位提供的全部项目建设的批准文件、工程资料、财务报告、会计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是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制度编制,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情况;工程建设管理情况、会计核算状况及有关经济活动情况;如实、全面地向审计组提供了本单位在银行和非金融机构设立账户的情况,资产管理使用情况,社会中介组织出具的有关报告;如实、客观地披露了关联交易、未决诉讼、抵押借款、为其他单位借款提供担保等事项。
审计组若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全部项目建设的批准文件、工程资料、财务报告、会计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有虚假、隐匿、篡改、毁弃等行为,我们依法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法律责任。
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法人章: 财务部门章
年 月 日
单位承诺书 篇7
市“吃空饷”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我单位已按程序和要求认真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清理检查工作,填写《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统计表》和《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现做如下承诺:
一、我单位所填报的表格是真实、完整的。
二、对“吃空饷”如有清理不力、漏报、错报、隐瞒不报等情况发生,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自愿接受党纪、政纪和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处罚。
三、我单位承诺今后不发生“吃空饷”问题,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单位(盖章):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承诺书 篇8
本单位及该工程主要责任人承诺再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认真履行下列相应职责,并依法承担终身质量责任。
(一) 严格按照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担检测任务,不转让检测业务,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检测业务,及时与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委托合同。
(二) 本单位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不串通作弊、弄虚作假、不以与业主签订“阴阳合同”等不正当手段承揽检测业务。 (三) 选派具有相应资格的检测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工程质量检测,对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伪造检测数据,不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签定结论。发现检测不合格事项及时通知工程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并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四) 出具的检测报告签章手续齐全,并认真反映工程质量情况,并及时收集整理检测数据并归档,以保证检测数据的完整及可追溯性。
(五)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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